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商务施临时反规定和有关调查结果,2024年8月29日,部发布关白兰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35号公告,于对原产于欧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相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地实的补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倾销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或保函的措施充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自2024年11月15日起,商务施临时反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部发布关白兰应依据本公告所确定的于对原产于欧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或保函。
被调查产品的进口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
被调查产品名称: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相关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通常称白兰地)。
英文名称:spirits obtained by distilling grape wine in containers holding less than 200 liters (usually called brandy)。地实的补
产品描述:以葡萄、倾销葡萄汁(浆)、葡萄皮渣、葡萄酒等为原料制得的烈性酒。
用途:主要作为饮料酒供人消费。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82000。该税则号项下装入200升及以上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1-进口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保函金额应与保证金金额相等。